2024-11-19 15:16:18 来源: 点击: 0
(通讯员:黄利辉 )“他被派出所民警带走的时候还跟我放狠话,说我毁了他一生,他出来了不会让我好过的。”满脸愁容的胡某对潜江法院泽口法庭的法官吐露出这样一番话。胡某口中的“他”到底是谁?为何两人会干戈相向?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曾某(男)与胡某(女)系潜江市某村村民,两人婚后常有吵闹。2024年7月中旬,双方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酒后情绪激动的曾某用板凳砸向胡某,导致胡某肋骨骨折。10月14日晚,两人又发生争吵,醉酒的曾某再次殴打胡某,致使胡某眼挫伤、脑震荡。胡某报警后,公安机关对曾某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他(曾某)打了我以后,我经常睡不好觉,有一点响动,我都心惊胆战。现在他马上就要出来了,村干部、我娘家人都叫我躲一躲,可是我怎么躲呢?我的大儿子精神有问题,小女儿还在读小学,我走了,他们怎么办?”胡某的话句句都落在干警们的心坎上,一边是将她殴打致伤、令她生畏的丈夫,一边是一双尚不能独立生活、割舍不下的儿女,夹在中间的胡某面临这两难抉择,显得格外无助。后胡某为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向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并提供了相应证据。
在收到胡某申请后,承办法官对其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审查,并先后到胡某所在地村委会、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及妇联了解情况。在认定胡某有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后,潜江法院迅速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曾某对申请人胡某实施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
裁定作出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赶往拘留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被申请人曾某,并向辖区派出所、村委会、妇联送达裁定,请求协助执行,督促曾某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共同守护胡某的人身安全。裁判文书的送达标志着这一案件的收尾,但不意味着审判工作的终结,在见到曾某后,承办法官与村干部、妇联工作人员一起,耐心向曾某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引导其与妻子加强沟通,杜绝暴力行为,从根源上解决家暴问题。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反家暴工作并非一朝一夕即可完成,但每制止一次暴力、每挽救一个家庭都能让这项工作更进一步。在今后的工作中,潜江法院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依法尽职履职,协同基层组织,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家庭和睦与社会安宁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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