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8 17:16:42 来源: 点击: 0
近期,江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案件,被告人齐某(化名)因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行为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据悉,自2019年3月至8月,被告人齐某在利益的驱使下,无视国家法律和边境管理规定,本人6次,先后5次组织17人以实施网络诈骗为目的偷越国境至缅甸,其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国家的国境管理秩序,也给国家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威胁。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齐某,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触犯法律,应处以刑罚。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齐某对自己的犯罪没有异议,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了忏悔。
江陵法院认为,被告人齐某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违反相关法规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判决被告人齐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江小法的话:国境安全是国家的重要安全防线,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国家的法律和规定,共同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必将受到应有的惩处。江陵法院坚决维护国家国境安全和管理秩序,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也提醒广大民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切勿轻信境外所谓的“高薪诱惑”等虚假信息,避免因一时的糊涂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吴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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