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刘亮)10月24日,笔者从下陆区法院获悉,钱某某集资诈骗案可供执行资金159.6万余元依法正在按比例发还,已有478名被害人收到返款共计110万余元,后续将陆续进行发还。
2023年11月16日,下陆区法院依法判决钱某某集资诈骗案,并对造成2393万余元的损失予以追缴。今年6月初,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在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法院已核实目前可供执行的钱某某集资诈骗案涉案资金共计有159.6万余元,其中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扣押小轿车一辆,并冻结了被告人钱某某、易某某名下银行账户内资金150万余元暂时没有扣划至法院指定账户,也未发还被害人。
为依法监督法院全面、准确执行生效判决的财产性判项,按照法定执行程序将涉案财物及时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进行处置,保障被害人合法利益。6月13日,下陆区检察院依法向下陆区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及时处置相关财物,并将现有可供执行的款项依法按比例发还给被害人。法院收到建议书后立即开展执行活动,将涉案资金159.6万余元扣划至指定账户,并对扣押小轿车进行评估拍卖后所得价款扣除银行贷款后,一并向被害人发还。截止目前,已有478名被害人收到返款110万余元。
下一步,下陆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对该案的财产执行监督,督促法院将被执行财产变价并依法发还给被害人,确保执行活动公平公正,最大限度保障被害人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