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起源于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案件,一名污水处理站员工因违法操作导致公司大量超标废水被排放至环境中。这一行为不仅触碰了法律红线,更直接威胁到了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敏锐的发现了潜在的环境污染隐患,便将案件线索移交给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部门。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遂以公益诉讼立案。在审查起诉期间,公益诉讼部门了解到环保部门已对涉案企业进行查处。经查,该公司在长达18小时内违规排放574.68吨超标废水。鉴于该案性质恶劣、污水排放量大,环保部门对涉案企业作出16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全面整顿。鉴于对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不足以弥补生态损害,公益诉讼部门要求环保部门对企业提出生态损害赔偿,检察机关将对企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检察机关督促下,环保部门与涉案企业于9月13日签署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协议,该企业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9564元。
为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精心安排了一次特别的庭审观摩活动,邀请该公司领导及员工亲临法庭,直面法律的庄严与公正。这一举动旨在通过真实的案例教育,提升企业的法制意识,促使更多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判决之后,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并未止步于惩戒,而是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向企业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这份建议不仅揭示了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11月7日,一场别开生面的会议在该公司召开,由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连同地方党委政府和环保部门代表一道,将这份饱含期望与责任的检察建议公之于众。
“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也离不开对自然环境的尊重与呵护。”会上,李映雪检察长不仅宣读了检察建议的内容,更面对面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度交流,传达了对企业的期许与支持。她鼓励企业以此为契机,加强自我管理和技术创新,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
此次联合行动,不仅展现了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也体现了与各行政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的有效运作,为构建和谐共生的社会经济环境树立了典范。未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行政部门的合作,用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家园。
(舒文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