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自学搭建"翻墙"软件的方法,为网民非法提供"翻墙"(访问境外网站)软件服务获利。经蕲春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24年10月12日,该县法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肖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9年,李某本科毕业于北方某985院校,肖某本科毕业于南方某院校计算机专业,天南地北的二人相识于深圳某计算机培训班,后成为合租室友,各自在互联网行业追逐梦想。天有不测风云,2022年,因公司经营问题,李某和肖某先后失业,加之疫情被封闭在家,如何在家赚钱养活自己成为二人的燃眉之急。
某日,李某在家浏览境外网络时,发现了提供"翻墙"软件可以赚快钱的商机,便在网络上寻找资料自学搭建"翻墙"软件的方法。李某通过互联网下载VPN翻墙软件代码,购买域名搭建三个售卖网站,同时租用境外云服务器制作可以逃避监管、自由访问境外互联网的VPN翻墙软件,并上传至搭建的VPN售卖网站,以8元至200元不等的套餐形式为用户提供翻墙服务。肖某按照李某传授搭建、经营网站的方法,也搭建了四个VPN售卖网站,以同样的套餐形式进行售卖。
据统计,李某三个售卖站点共有注册用户61830人,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92万余元,获利61万余元。肖某四个售卖站点共有注册用户11739人,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获利3.3万余元。
李某和肖某均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李某、肖某搭建"翻墙"软件售卖的行为,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应对二人提起公诉。二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经过释法说理,二人自愿认罪认罚,并退缴违法所得,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网络上非法销售的"翻墙"软件,均未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许可,其安全性、合法性存在极大问题。这些翻墙软件往往存在恶意获取手机用户信息、浏览器劫持、恶意捆绑等危害行为,会给使用者带来网络安全风险。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身处信息时代要合法使用互联网,共筑清朗网络家园。
(陈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