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不仅孕育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更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在江汉平原上,占地17000多亩的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生态和谐、绿意盎然。
2024年9月26日,湖北省将每年11月的第一周定为湖北省湿地保护宣传周,今年以“保护湿地生态,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号召社会各界携手并进,共同守护这片蓝色星球上的绿色瑰宝。
多年来,潜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法为盾,为构建湿地多元保护体系不懈努力。
凝聚司法合力,共筑生态法治长城
2024年7月31日,潜江市人民检察院与潜江市人民法院携手,在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共同发布了湖北省首份湿地《司法保护令》。这份保护令不仅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入贯彻,更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它为湿地生态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是促进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
强化监督办案,助力擦亮湿地生态底色
湿地保护,步履不停。潜江市人民检察院聚焦湿地生态保护,办理了一批湿地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针对湿地公园湖面漂浮垃圾、园区内违规野炊露营等安全隐患,潜江市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积极整改,不仅清理了垃圾,还加强了日常巡视检查等工作;同时还启动了湿地科研监测智慧平台建设项目,实现了对湿地环境的全方位监测与保护。
在案件办理中,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采用“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的办案模式,2024年以来,在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公开开庭审理涉环资领域刑事案件3件,依法引导、督促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当事人,以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清理外来物种、公益劳动等替代性修复方式,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真正打通案件处罚、教育、修复的“最后一公里”。
坚持多措并举,推进湿地生态保护
湿地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为凝聚湿地生态保护合力,提升公众对湿地保护的关注度与参与度,潜江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小小公益观察员”活动,让孩子们从小培养起对湿地生态的热爱与保护意识;“护线爱鸟”等公益活动引导公众关注湿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同时,潜江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公开庭审以案释法,让公众更加直观地了解湿地保护的法律边界与责任;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着力提升公众的法治素养与环保意识,为湿地保护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一片丹心忠诚司法,一片湿地绿意盎然。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助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全流域综合保护的湿地保护大格局,共同绘就湿地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