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晓)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增强检察听证在化解矛盾、促进治理、提升质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9月27日,潜江市人民检察院驻浩口镇综治中心会议室开展了一场“零距离”检察听证会。听证会由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红江主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侦查机关代表、律师代表和当事人等参加本次听证。
初起误会,矛盾升级
案件当事人唐某与被害人黄某因门面房租赁押金问题多次交谈,2024年7月7日,两人因此事发生口角争执,唐某用拳头打了黄某背部和腰部数拳,经鉴定,黄某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唐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为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综合审查,多元调解
“要把调处矛盾纠纷做在前端,化解在萌芽状态。”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后提出该案不应机械办案,要从有利于矛盾化解和修复社会关系的角度解决问题。为切实化解矛盾,承办检察官依托“检察工作室”前哨作用,以“综治中心平台+专业力量+社会力量”的优势,联合公安机关详细了解双方诉求、摆事实、讲道理、说法理,助力推动矛盾化解。最终,唐某向被害人赔偿损失、取得了谅解。
公开听证,“零距离”感受检察力量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处理结果一一说明,会上对为何涉嫌犯罪、处罚结果等充分交流,听证员分别发表意见,均表示同意对本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唐某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予自己改过自新的机会,自己以后将遵纪守法,不再冲动行事,体现了“情、理、法”的融合。
今年以来,潜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专项工作为指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入驻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打造成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落实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将检察工作延伸到综合治理末端,将检察力量下沉到乡镇基层组织,并向乡村延伸,畅通检察工作渠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自入驻以来,化解涉检矛盾纠纷20余起,开展检察听证和法治宣讲10余次,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获得可触可感法治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