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约多名年轻人在房间内吸食含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近日,经蕲春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2024年4月5日,蒋某在蕲春县漕河镇某酒店开房间与雷某同住。当天下午,雷某通过微信邀请叶某等多人一同在房间内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成份的电子烟,后蒋某参与吸食电子烟。
"我纯粹是因为好奇。他们都说这个电子烟好抽,吸食后晕乎乎的,跟喝多了酒一样。"年仅22岁的叶某证实。
涉毒电子烟,这个看似时尚、无害的"潮流玩具",实则含有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等成分,是一种新型毒品替代品。2024年6月16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溴啡等4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决定新增列管溴啡等46种精神活性物质,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美托咪酯被正式列管。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的电子烟后可能会产生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后的状态。大剂量吸食后,会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症等精神问题,对人体的伤害不可逆转。
据悉,2023年至2024年,蕲春县检察院办理涉毒品犯罪案件共计110件180人,其中办理涉毒电子烟案件数量逐年递增,分别为9件13人、30件43人。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识毒防毒意识,积极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坚决做到不好奇、不尝试、不滥用,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无毒社会。
(方雯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