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争艳、罗娟花)近日,潜江市人民法院运用“法院+保调委”诉前实质化解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彰显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张某为其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等险种,该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受损。事故发生后,张某主动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交了理赔申请,然而,在理赔过程中,双方就车辆定损金额、维修方案及理赔时效等问题产生了分歧,多次协商未果,最终张某诉诸法院。
潜江市人民法院收到该案后,为高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分流团队与原、被告多次沟通协调,全面了解事情的经过,并及时向双方释明保险法等法律规定及诉讼风险。
在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诉前调解后,潜江市人民法院迅速启动“法院+保调委”诉调对接机制。调解期间,诉前调解团队与调解员一起分头做工作,充分发挥着“润滑剂”的作用,多番沟通下发现双方分歧主要集中于评估费及车辆维修费,便从车辆维修费用的现实情况出发,提出各种解决方案供双方参考,并耐心解答双方疑惑,搭起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效沟通的桥梁。
“法官,我同意被告公司的和解履行方案,但是……”张某顿了顿,道出了担忧:“我们担心保险公司是否能按期履行。”
了解到原告的顾虑,调解法官表示,原、被告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经法院司法确认,即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法院将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用以保障债权实现。在法官以及调解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下,张某最终同意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随后向潜江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今年以来,潜江市人民法院持续推进“法院+保调委”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保险纠纷化解质效,诉前联合调处保险纠纷24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解纷服务。
(作者单位:潜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