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兰雨坤)9月29日上午,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玉晖率领职务犯罪检察部、案件管理部干警,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冯研、赵炎中,一同深入某某镇人民政府,正式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就加强乡镇政府监管、优化工作流程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指导建议。
该院在办理李某某涉嫌贪污一案中发现,李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某某镇人民政府建设的某项目征地过程中,采取隐瞒收入不入账、虚报征地面积套取补偿款等手段,非法占有公款用于赌博、投资入股和个人消费。该案反映出某某镇政府在拨付征地补偿款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到位、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检察建议书中详细分析了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建议:一是严格规范农村集体支出审批程序;二是加大对农村集体支出资金流转的监管;三是落实财务公开制度;四是强化警示教育,提升政府、农村集体组织工作人员的守法意识。
此次检察建议的送达,不仅是对该起涉嫌贪污案的后续跟进,更是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副检察长曹玉晖强调:“乡镇政府作为直接管理者,必须承担起应有的监管责任,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程序规范透明,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某某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研究并采纳检察建议书中的每一条建议,以此次事件为鉴,举一反三,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监管机制,全面加强内部管理。
“要真正把相关程序和制度落实到位,让权利运行在阳光之下,不给贪污分子可乘之机。”特邀人民监督员冯研说。
两位监督员在听取汇报和查看相关材料后,对检察机关的积极作为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检察建议的提出及时且必要,对于促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具有重要意义。他们表示将继续发挥监督作用,与检察机关一道,共同推动基层治理水平的提升。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该院将针对此次检察建议定期开展监督“回头看”,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切实为法治大冶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