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与家庭幸福、社会稳定息息相关。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9月27日,受赤壁市第一初级中学邀请,赤壁法院再次前往该校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开展法治宣讲。
“同学们,你们知道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岁吗?”
“对,12周岁。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明确将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个别下调至12周岁。”
“同学们,刑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有哪些规定?怎样认定未成年犯罪?”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按照一定标准确定,对未成年犯罪,适用刑罚应当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大家看这个表格......”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你们怎么看?”
“老师,我觉得一些青少年,心理素质较差,抗诱惑能力低,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还有一些是家里教育方式不对,时间长了,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同学们,都谈得很好。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社会转型时期,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教育引导不足导致。所以,推广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大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非常重要。
宣讲现场,法官与同学们,一问一答,你来我往,气氛非常热烈。
赤壁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谭韵从“什么是犯罪、犯罪和我们有什么关系、什么行为会导致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如何预防犯罪”等五个方面,从涉未成年刑事案件切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同时,向同学们普及了法律小知识和自护自救方式,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加强法治修养,注重自我保护。
“应急始于心,防范始于行”,通过本次专题法治讲座,同学们对预防犯罪与加强自我保护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增强了安全防护意识,强化了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激发了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赤壁法院持续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奠定坚实基础!
(谭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