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互相关照、互相帮助、和睦相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但一些邻里关系却因为争“田边地界”等各类小矛盾变得紧张。
刘某与李某是邻居,双方因院墙及菜地边界等问题产生纠纷,为此争吵达5年之久,社区、街道、派出所等部门经过多次调解未果。
由于该纠纷迟迟得不到解决,双方矛盾越积越深,甚至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相关部门遂将纠纷情况反馈给松滋法院,希望选派法官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松滋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在得到消息后,迅速启动“诉前联调”机制,法官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
在争议现场,法官认真核对双方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面积及界址,用卷尺仔细测量了存有争议的边界,并耐心听取了双方的陈述。
明确争议焦点后,法官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向双方讲明邻里关系和谐的重要性,积极引导双方以冷静的态度和合法的途径去化解矛盾;另一方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双方释法说理、分析利弊。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就边界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派出所民警、村干部、村民代表见证下通过打桩定位方式确定了界限。
每一片土地的界限,不仅仅是地理上的分隔,更是人心与人心之间的微妙平衡。当这份平衡因误解、疏忽或利益冲突而被打破时,邻里之间的和谐便蒙上了阴影。邻里纠纷是隐藏在鸡毛蒜皮小事中的导火索,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下一步,松滋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力求案结事了人和,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陈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