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检察:解 “一房两卖” 信访困局,守护百姓安居梦
2024-09-25 11:00:52 来源: 点击: 0
“续主任,黄检,快请进!你们可是我们的大恩人呐!要不是你们鼎力相助,我们无论如何也进不了新房的。”9月24日,通城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分管副检察长黄美霞、公益律师续辉受邀来到通城县某小区,共同庆贺信访人吴某的交房之喜。
今年7月1日,信访人吴某与其母亲熊某来到通城县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反映他们所遭遇的棘手难题。2016年3 月,吴某的父亲从开发商张某处购置了通城县某小区某栋301号单元房。2018年,吴某父亲不幸去世后,双方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将房主变更为吴某。可谁能料到,2023年7月,另一开发商胡某又将该房卖给了卢某。
今年5月,当吴某满心欢喜准备装修房屋时,却惊愕地发现卢某已然入住其中。开发商张某言辞凿凿,称自己已履行义务,将钥匙交给了吴某,是吴某没有保管好,至于房屋后续如何处置,不在其权责范围内。而开发商胡某也宣称,其卖房给卢某前并不知道张某已将房出售给卢某,且与吴某亦没有任何协议。吴某与其母熊某满怀委屈与无奈,多次前往县综治中心进行信访,并在某视频平台发布涉案企业相关信息,县综治中心将该信访事项流转至检察工作室。
检察官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后认为,此案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吴某到法院起诉,并耐心告知其法院在立案之前会进行调解。但吴某却面露难色,叹息道:“我们只是平民老百姓,不懂那些法律程序,经济条件也不好,连请律师写诉状的钱都没有!”看着吴某可能面临积蓄打水漂的困境以及其经济窘迫的状况,检察官也心急如焚。
为破解信访人困境,同时维护企业名誉,检察官积极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沟通协商,决定适用律师(公益)代理涉经营主体控告申诉案件促进涉企矛盾依法化解机制,请公益律师续辉接谈信访人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续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一次次与各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协调,历经多达7次的艰难调解后,9月15日,在检察官与公益律师的见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鉴于301号房卢某已装修居住,由开发商胡某将同楼栋已装修的402号房转卖给吴某,吴某补偿胡某装修款5万元。
一场“一房两卖”的信访困局,在检察官、公益律师的携手努力下终于成功化解,不仅圆了信访人吴某的安居梦,同时有力维护了企业声誉,避免负面舆论扩散,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新的活力。
(冯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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