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杨运红)为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和饮用水、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为师生营造安全放心的学习、生活环境,以实际行动保障校园“舌尖上的安全”,9月23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和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联合市卫生健康局,对辖区内4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食堂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一是学校食堂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证件是否过期,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二是详细检查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健全,食堂是否干净、卫生。包括储藏室是否规整、操作室和餐具间是否清洁、餐具是否消毒到位;三是查看食品原料采购台账是否健全,包括食品原料采购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票及验收管理制度;四是是否做到明厨亮灶、严格把关食品加工流程、食品加工过程全面公开透明;五是是否完善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六是燃气报警装置是否正常使用;七是饮用水是否达标等。检查过程中,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现场对直饮水取样并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食品安全是一个动态监管的过程,检察官要求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要对食堂不定期开展自查,时刻严把安全关,杜绝各类过期食品、不安全食品流入餐桌,确保校园“舌尖上”的安全;同时要求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让广大师生有一个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下一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通过发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职能,协调各方,加强沟通,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良性互动,凝聚合力,共同助力保障校园食品和饮水安全,让师生们吃上放心饭,喝上安全的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