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一分钱没花就把工资要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了,我要给你们点赞!”原告丁女士拿着司法确认裁定书,高兴地离开了法院。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丁女士原本是某公司职工,于今年初辞职。因公司拖欠其工资,丁女士多次催讨,该公司拒不支付。
为了能拿回自己的“血汗钱”,丁女士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我在公司五年多来任劳任怨,他们不给我交社保就算了,还拖欠我19个多月的工资不给!”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积极沟通双方当事人,了解问题根源,认为此案还有缓和的余地,通过“总对总”机制引入工会调解力量,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你们必须把拖欠工资全部结清,总共是19个月20天的工资!”
“工作交接清楚了咱们再聊工资的事情!”
“不给钱就别想交接工作,你们就是找借口不想给钱!”
调解室里,时不时传来激烈的争吵声,法官和工会工作人员将原被告双方分开。
法官耐心劝解被告公司。
“情况我已经了解了,你们拖欠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还是要尽快给原告结清。原告也说了她愿意把工作交接清楚,你们这样僵持着何必呢?”
“我们也不是说不给,但是现在公司确实很困难。”
“一直拖着不付款,进入诉讼程序原告申请保全的话对你们公司影响更大,等会跟原告协商一下,给你一点筹钱的时间,你看行吗?”
“听法官的!”
另一边工会调解员也在努力缓和原告的情绪。
“你坐这儿休息一会,别急,工资我们肯定会帮你要回来的,但是咱们该配合的工作交接也要积极配合,也好不落人话柄,你说是吧?”
“工资拖欠太久了,我就担心工作交接完了他们更不会把工资付给我了。”
“你放心,法官和我都在这,劳动者的权益我们肯定会保障的,你就负责做好工作交接,其他的都交给我们!”
“好的,听你的。”
双方情绪稳定后,法官和工会调解员又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公司于9月30日前一次性结清拖欠原告丁女士的工资7万余元,石首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及时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对双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
“进行司法确认后,如果对方不按约履行义务,你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好的,谢谢你们了,我之前就是想出一口气,现在事情解决了,我也终于可以放心了。”
“不用谢,这是我们该做的。”
一直以来,石首法院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目标,主动探索创新“法院+工会”新路径,推动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用力,在基层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
(李佳云 余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