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1 12:19:41 来源: 点击: 0
日前,在六名工人连续抽水作业三个多小时后,两艘沉入斧头湖的钢制渔船缓缓浮出水面,成功吊装上岸。嘉鱼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干警现场监督整改进度。
9月5日,咸宁市检察院、嘉鱼县检察院与湖北省斧头湖管理局、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嘉鱼县农业农村局、嘉鱼县交通运输局等五部门联合对嘉鱼县斧头湖水域非法垂钓、非法营运等工作进行“回头看”,在沿线巡查时发现三洲渔场有两艘闲置的钢制渔船沉入水体,船体锈迹污染水体,工作组现场对问题进行磋商,达成由属地人民政府在一周内打捞上岸的共识。
经调查,两艘渔船为钢制渔船,村民于2017年购买用于打渔。由于斧头湖设置禁渔期,这两艘渔船长期停靠在岸边无人看管,在汛期逐渐沉入斧头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回头看”结束后,积极与属地人民政府进行对接,就渔船的打捞、安置等工作进行细致的商讨。
9月12日下午,在检察机关、交通行政部门的见证下,两艘渔船全部打捞上岸运至指定的地方,交由船主自行妥善处置。同时将湖边两条废弃的木质渔船一并清理上岸。
下一步,嘉鱼县检察院将心系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流域综合治理检察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同向发力,在水环境等方面作出检察贡献,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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