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关怀,为我减轻了生活负担,我会用好这笔救助金,解决暂时的困难……”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9月20日,竹山县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对近期办理的9起司法救助案件发放救助金7.4万元,十堰市人民监督员、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李胜云应邀参加。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小丽参加发放仪式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光辉主持仪式。
发放仪式上,专职检委会委员薛胜洋介绍了该院2015年以来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情况。周光辉对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进行讲解,说明了国家司法救助金的来源、性质及准予救助的条件,嘱托被救助人家属合理利用救助金,解决家庭实际困难,并鼓励他们积极、乐观面对生活,早日走出困境。救助申请人纷纷对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承诺会用好救助金,积极面对生活。
“此次活动让我看到了检察工作的高度也看到了检察机关的温度,司法救助工作让个人、家庭、社会都能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公平正义”李胜云说道。
侯小丽表示,司法救助不仅仅是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更是一种精神的慰藉和心灵的抚慰,检察机关不仅要关注事前救助,还要关注事后救助。下一步,竹山县检察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之情,持续深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活动,创新救助模式,拓宽救助渠道,切实为涉案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把检察机关的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彰显检察担当。
(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