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3 16:34:51 来源: 点击: 0
原以为“零口供”就能逃避法律制裁,不料,这样的“美梦”却被检察官击碎。
2023年,陈某多次向杜某贩卖毒品,杜某购进毒品后转卖他人。侦查机关抓获杜某后,顺藤摸瓜找到了陈某,并在陈某家中查获毒品9.533克。
11月,陈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移送至建始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没有贩毒,我是冤枉的……”在审查过程中,陈某始终拒不交代犯罪事实,每次讯问,陈某都会作无罪辩解。就与购毒人员之间的转账记录,陈某辨称是彼此之间的借贷债务往来。对于侦查机关在其住处查获的毒品,陈某辩称自己只有吸毒和非法持有毒品行为,并没有贩卖毒品。
面对陈某始终“零口供”的情况,承办检察官难以根据现有在案证据认定陈某贩毒具体数量。
“买卖毒品,一定有电话沟通!”经仔细查阅案卷,承办检察官发现侦查机关起初锁定的是陈某下游贩毒人员,顺藤摸瓜才抓获了陈某。承办检察官认为陈某与下游贩毒人员的通话记录及录音可能是突破“零口供”的关键点。
据此,检察官列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要求侦查机关对陈某手机内通话记录、转账记录及证人证言指向的共同时间点再次进行分析梳理,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取证。
侦查机关调取了陈某和下游贩毒人员的通话记录和录音,重点梳理了现有证据所指向的时间点附近的通话,并将此技术证据移送至建始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仔细比对了毒资转账日期时间段的通话录音内容,结合下游贩毒人员供述、转账记录和查获的毒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确定了陈某的犯罪事实,认定陈某贩卖毒品181克。
2024年3月28日,陈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陈某一直矢口否认其贩毒行为,陈某的辩护人认为指控陈某贩卖毒品的证据不足。
在举证质证环节的最后,公诉人提请法庭当庭播放陈某与贩毒人员的通话录音。在听完录音后,面对再次讯问,陈某无话可说,不再辩解。
经建始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24年5月17日,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陈某服判未上诉。
至此,“沉默的真相”被揭开。
(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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