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1 15:36:43 来源: 点击: 0
9月5日,咸宁市检察院、嘉鱼县检察院与湖北省斧头湖管理局、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嘉鱼县农业农村局、嘉鱼县交通运输局等五部门根据湖北省检察院交叉巡回检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清单以及《关于斧头湖流域治理所涉难点问题专项督查情况报告》等有关要求,联合对嘉鱼县斧头湖水域非法捕捞、非法垂钓、水域渡口渡船检查等工作进行“回头看”。
联合检查组实地查看了湖北省斧头湖管理局渔政执法大队视频监控,详细了解斧头湖水草打捞、打击非法捕捞、非法垂钓以及渔船管理等情况,要求斧头湖管理局渔政执法大队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大巡查力度,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重点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开渔期船舶非法营运行为。
随后,联合检查组一行乘坐渔政执法艇沿着斧头湖嘉鱼岸线进行巡查,对发现的垂钓行为进行处理。在三洲渔场,联合检查组发现两条闲置的钢制船舶部分没入水体,船体锈迹斑斑污染水体。通过现场磋商,对闲置设施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由属地人民政府在一周之内对沉入水体的船舶进行打捞,并与吊机一起进行拆解;同时规范渡口的管理,在沿岸设置三四个渔船集中停靠点,规范渔船管理。
联合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嘉鱼县在斧头湖流域综合治理、水草打捞、打击非法捕捞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咸宁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余冬望要求嘉鱼县检察院要总结好流域综合治理的经验做法,加强与职能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把长江、斧头湖、西凉湖嘉鱼段守护好,为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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