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0 09:43:53 来源: 点击: 0
在道路上经常会看到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殊不知该行为十分危险,这不,江陵城区就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致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江陵法院成功调解这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以高效的司法服务促成案结事了。
被告张某某(未成年)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江陵县郝穴镇某路口右转弯时,与原告彭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彭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被告驾车逃离现场。本次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张某某负全部责任,原告彭某某不负责任。彭某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事发后,被告不积极主动向原告进行赔偿,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彭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基于该案是一起未成年人交通肇事违法案件,承办法官十分重视,既要保护好未成年人的隐私,又要处理好纠纷。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对被告讲解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的严重危害性等交通安全知识,以及本案的情况和涉及到的法律关系、法律知识。在认真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时,承办法官把法、理、情三者有机融入调解中,切实化解矛盾,不断调整和解方案,经过努力,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以圆满化解的同时,也给双方上了一堂通俗易懂的法治课!
江小法的话:近年来,江陵法院始终秉持柔性司法理念,坚持专业化审判,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这起案件警醒各位监护人,应严格履行监护职责,管理好家里的机动车,不许未成年子女无证驾驶,制止孩子的危险驾驶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日常生活中向未成年子女普及交通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望广大未成年人不要无证驾驶,文明守法,安全回家。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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