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婚姻生活中的摩擦与矛盾是很多家庭难以回避的难题。对于离婚意愿强烈,拒绝和好的婚姻,在缓和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基础上,调解离婚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9月2日,麻城市法院乘马岗法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女)与被告莱某(男)在外打工相识后,于2014年登记结婚,2015年3月婚生女莱某佳出生。婚后双方继续外出打工,缺乏有效沟通,经常为琐事争吵,且双方长期两地分居,矛盾积怨已深,婚姻关系难以为继,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抚养婚生女。承办法官李文杰接到此案后,认为要想达到案结事了人和,必须将调解工作贯彻始终,与身处外地的当事人通过线上平台多次沟通,耐心细致释法说理,提出合理调解意见,想尽办法调解双方和好如初。但在多次线上调解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原告王某坚持离婚,且就婚生女的抚养问题分歧较大。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为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通过"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别了解当事人对婚生女的抚养问题的意愿,经过耐心调解,双方情绪逐渐缓和。承办法官于是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被告莱某提出要当面听听孩子莱某佳的想法。开学在即,远在新疆准备上学的莱某佳来不及赶回麻城,承办法官于是联系新疆某社区负责人,莱某佳在社区工作人员陪同下,承办法官视频连线组织再次调解。莱某佳在视频里清楚表示"愿意留在妈妈王某身边,在新疆读书", 被告莱某听到女儿莱某佳真实意愿表达后,同意离婚。双方就婚姻关系,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至此,这起离婚案以"线上+线下调解"的方式得到了圆满解决。
家是社会的最小单位,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石。近年来,麻城市法院在办理各类家事案件中,以"如我在诉"理念,不仅充分考量当事人的诉求,又解决当事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庭应诉的难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解,妥善处理家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王思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