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及时纠正履职不到位的问题,防止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再次发生,并已完成拉网式排查。”9月初,松滋市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接到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的回复。
“我们在办理滥伐林木的案件时,发现未按照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较为频繁,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案件多发频发,亟须引起重视。”
松滋市是荆州首个“国家园林城市”,森林覆盖远超全国平均水平。今年,松滋市检察院办理了多起滥伐林木的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案件的“病灶”都在林木采伐许可证上。如罗某滥伐林木一案中,罗某购买了持有林权证的村民责任山上的树木,双方口头约定由罗某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但是罗某认为假期不会被林业管理部门发现,抱着侥幸心理,在未办理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工人砍伐林木并出售。而另案中的王某,虽然办理了许可证但未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作业,王某砍伐的时间、树种、采伐蓄积均超出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许可范围。
案件均已作出判决,但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还需持续跟进。为了最大限度减少类似案件或衍生案件的发生,承办检察官与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随后,该院向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同时,承办检察官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表示将迅速开展整改工作,及时回复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从源头防止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