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滋市人民法院沙道观人民法庭将调解现场搬到病床前,通过庭审后的细致工作、耐心沟通,圆满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现在开庭!”在沙道观人民法庭,一起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但被告杨某并未如期出庭。“这是怎么回事?传票也送达给杨某了,之前电话联系也没说不来开庭,也没收到延期开庭申请啊。”法官心底泛起嘀咕,但仍依照法律规定如期对案件进行了缺席审理。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李某与杨某是长期合作关系,李某是外地人,在松滋市沙道观镇某村承包了鱼塘,长期向杨某购买鱼饲料,杨某则对李某的鱼进行收购,年底对账结清款项。2020年,杨某找李某购买了几千斤“四大家鱼”,一直没有结账,双方结算后确认杨某欠付李某货款2.5万元,由杨某出具了欠条。后来鱼塘承包期到了,李某就离开了松滋,但也一直没收到杨某所欠的货款,2024年李某将杨某诉至法院。
案件事实比较清楚,直接判决也可以,但法官考虑到案件的审判效果和后续执行等问题,庭审结束后决定再与杨某联系,弄清楚他的想法。当天经过多方打听和沟通,了解到杨某正在医院住院治疗,在确认其身体状况后,法官当即联系李某一同到医院对该案进行调解。
原来杨某之前发生过交通事故,身体一直不好,生意也没有做了,没有什么收入来源。通过法官居中说和,考虑到杨某的经济条件、健康状况以及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李某自愿放弃利息等诉求,给予杨某4年时间还清货款,让杨某有喘息的空间和造血再生的机会,双方就此握手言和。
审判不是目的,实质化解矛盾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乡村“小案”的背后,关乎着法理的公正,关乎着群众的急难愁盼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里乡情,要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沙道观人民法庭将庭审现场、调解现场搬到田间地头、乡村社区、人大代表家站,搬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司法更加便利人民、贴近群众,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质化解,为辖区群众带来司法服务新“枫”味。
(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