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金融纠纷新“枫”格丨嘉鱼法院多措并举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
2024-08-30 12:31:44 来源: 点击: 0
作为金融审判专业法庭,为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官桥法庭多措并举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为辖区提供更优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金融审判专业法庭成立:
2022年4月14日,为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更好发挥基层法庭“三个服务”的功能作用,按照“三个优化” 、“三个便于”的工作原则,坚持需求导向和条件标准,结合当事人诉讼、解决司法资源供给不平衡实际和官桥地理位置、人员配备、长期审理金融类案件的工作实际,嘉鱼县人民法院决定设立官桥人民法庭为金融审判法庭。
一、诉前调解+即时履行,简单纠纷高效调,即时履行促双赢
2013年,张某、高某因购买住房向某银行借款,贷款期限10年,但贷款到期后,张某、高某仍下欠某银行贷款本息10万余元未还,故某银行于2024年4月诉至嘉鱼县人民法院官桥人民法庭。
官桥人民法庭接到诉状后,法官根据某银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联系了张某、高某,了解到他们并非故意不还贷款,而是经济压力较大,并觉得利息较高,但是有调解还款的意向。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官桥法庭立即将该案委派给官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员龚芳与双方多次沟通调解,并为张某、高某向银行争取减免罚息,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因张某、高某均在外地工作,调解员组织双方在周末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后,申请人张某、高某当即偿还了欠付的借款本金并支付了利息。
通过引导当事人选择更高效的方式解决纠纷,既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又便利了当事人,也未对申请人张某、高某产生不利影响。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向调解员表达了对嘉鱼县人民法院和官桥镇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的感谢。
官桥人民法庭对事实清楚,当事人有履行能力的简单金融纠纷,鼓励和支持调解员引导当事人诉前调解及即时履行,避免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及执行程序,既保障当事人能及时高效实现债权,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三进”平台化纠纷,司法确认有保障
2023年3月,孙某、任某以经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某银行借款,到期后,孙某、任某未按约定还本付息,某银行多次催讨借款本息未果,故诉至官桥人民法庭。
法庭接到该案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官桥人民法庭经询问,双方均有调解意向,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官桥人民法庭将该案委派金融调解委员会调解。孙某、任某表示公司在经营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没有能力一次性还完借款,提出分期偿还借款的意见,调解员耐心细致与双方调整分期偿还的方案,经过几轮调整,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某银行同意孙某、任某分期偿还。双方当天即共同申请了司法确认。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及时高效零成本得以化解。
官桥人民法庭对当事人即时履行有困难的金融纠纷,采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既给予有困难的当事人一定的自动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又在债务人不按约定履行债务时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降低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三、诉前调解+赋强公证,金融借款专业调,多元解纷出新招
郭某某夫妇分别在2012年和2020年向嘉鱼县某银行贷款两笔,时至2024年7月,郭某某夫妇尚欠借款本息20余万元未还,故嘉鱼县某银行诉至本院。
官桥法庭负责人在审核立案时,某银行表示,郭某某夫妇借款时间跨度太长,一直未将借款还清,且郭某某夫妇在新疆工作,难以联系,也是没办法才走到诉讼这一步,希望法庭能帮助银行追回借款。经与郭某某夫妇沟通,他们表达想调解,法官征得双方同意后,委派嘉鱼县金融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郭某某夫妇表示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还清,经调解员多次进行电话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同时,为保护双方权益,调解员提出可以申请赋强公证,双方均同意。在调解员和官桥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带领下,双方在嘉鱼县公证处申请对该调解协议办理赋强执行效力公证。
公证现场,公证员讲解了调解协议公证后的法律效果,即在债务履行期间,公证处有义务对债务的履行加以督促并催收,一旦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官桥人民法庭支持调解员通过引导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的当事人采取赋强公证方式解纷,推动纠纷一次性解决,并减轻当事人诉累。
四、要素式审判+巡回审判,繁简分流提效率,审判普法两不误
要素式审判:官桥镇人民法庭作为金融审判法庭,立足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依法公正审理金融纠纷案件。针对金融案件数量多,类型化的特点,对因各种原因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转入诉讼程序,采用要素式审判合并审理,要素式裁判文书的方式快审快结,有效提升金融案件审判效率,通过审判,强化对金融借款等行为的法律引导作用,保障金融案件专业化、集约化、精细化审理,畅通金融案件审判的“快车道”。
巡回审判:官桥法庭在受理某银行与多名借款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系列案件中,承办法官将庭审现场搬到银行, 开展巡回审判,结合要素式审判要点组织双方举证质证,进行法庭辩论等,多名银行工作人员和办理业务的客户旁听了庭审。
庭后,法官针对基层诉讼中多发点金融纠纷进行现场普法,银行负责人表示,将审判现场搬到银行,能够让银行员工更真切的感受到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漏洞,完善业务办理流程,该银行愿意与法院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也表示受益匪浅,今后绝不会将身份证或银行卡随意给他人使用,签订合同也会认真审核。此次巡回审判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司法效果”。
官桥人民法庭通过专业化的金融审判,以判促调,引导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督促当事人诚实信用,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
下一步,嘉鱼法院将持续构建多元解纷、财产保全、金融速裁、执前监督的分层解纷体系,推动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全面提高金融纠纷解决效能,为维护辖区金融秩序与安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保障。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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