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在推进十堰社会治理中贡献检察力量
2020-06-17 06:59:24 来源: 点击: 0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并把司法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部署。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肩负重要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一、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十堰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市委“一心两翼三高地”战略布局,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重点工作持续发力,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在提升服务针对性上下功夫。市委提出的“一心两翼三高地”战略布局,涵盖推动十堰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思路、任务、途径、方法,我们将在以往开展检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对表、精准把握,积极通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座谈研讨等途径,明确发展需求、社会需求、公众需求,有针对性地拟定检察服务措施,确保服务工作有的放矢。二是在提升服务实效性上下功夫。要针对过去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中的一些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补齐短板,缩小差距。要紧紧围绕长江大保护、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保护、汉江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等,在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开展环保专项法律监督上再加力度、再加措施,努力彰显服务生态保护、促进绿色发展的特色。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合力。三是在提升服务主动性上下功夫。持续狠抓“新鄂检十条”的落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企业发展问题,全力保障民营、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要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工作,紧盯“十堰创造”,开展好“小专项”行动,助力十堰创新跑出加速度。
二、坚持把检察工作发展置于国家治理体系中谋划、推进、落实好。一是做优刑事检察
积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着力提升办案质量效率;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终生问责机制,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加强对刑事诉讼全过程的监督,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探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和不稳定因素。同时,坚持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积极参与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坚决打击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暴力恐怖、“法轮功”等犯罪。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制毒贩毒、盗抢拐骗等严重暴力及易发多发犯罪。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制售假药劣药等骗“血汗钱”、赚“黑心钱”的犯罪分子,突出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制售假农资等侵害民生的犯罪,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增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二是做强民事检察。积极践行“为民”初心,遵循司法规律,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及其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引领性,提高民事抗诉和检察建议的采纳率,维护民事审判权和执行权行使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三是做实行政检察。切实加强对生效行政裁判及其审判、执行活动等的监督,维护行政机关执法权威,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回应人民群众对行政法治建设的诉求。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争取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决定》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部分,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在部署坚持和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时,又提出“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高度重视,也对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十堰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强化“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用最小的司法资源达到维护社会公益的目的。对确实需要诉讼来解决的,要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慎重诉诸法庭,切实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公益诉讼统一指挥机制,加强线索集中收集、研判、分发,加强与媒体、行政执法机关等互动联系,多维度扩展案件来源。
三、坚持把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决定》强调要“把通过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这就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必须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把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要求真正落实到位。一是要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绝对领导这一灵魂贯彻检察工作始终,持之以恒抓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夯实干警政治理论根基、锤炼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积极主动发挥重要作用,以履职的自觉不断强化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二是要持续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按照政法队伍建设“四化”的要求,强化教育培训,推动领导上讲台、邀请专家授课、案例指导、联合培训研讨、业务竞赛常态化,全面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探索建立与法学研究机构、专家学者,以及其他政法机关联合开展研究、学术交流机制,以更好地服务检察办案。三是要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要求,不断压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年行动,坚决反对和持续抵制“四风”问题。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实现纪律作风督察常态化,及时发现并监督纠正问题。继续深化内部巡察工作,更深、更准、更实地发现和整改问题。坚持严管厚爱干警,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鼓劲、待遇上保障、人文上关怀,让干警安身、安心、安业。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