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6 15:47:25 来源: 点击: 0
今年以来,江陵法院深入推进“执破融合”工作,结合审判实践大胆探索,有效打通内部环节,着力规范办案程序,确保“执转破”案件“立得进、审得好、结得快”。在依法推动“僵尸企业”快速出清的同时,切实解决好涉企案件执行难问题。8月9日,该院办结一起“执转破”案件,办案用时仅70天,化解不良债务13821777.03元,盘活厂房7552.88平方米,土地16485.07平方米,并促使5起“执行不能”案件顺利执结,“执破融合”效果初步显现。
荆州市某彩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6日注册成立,是一家以纸箱制造、销售及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为主要经营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后因管理不善、债务负担过重等原因停产停业。有多名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企业资产明显资不抵债。经执行部门依法释明,申请执行人提出破产申请,执行局按程序移送审理部门进行审查。
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全面核查,认为被执行人停产超过7年之久,资产长期闲置未产生效益,已不具备挽救价值,依法裁定宣告荆州市某彩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通过摇号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接管企业资产。经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查及债权人会议核查,确认荆州市某彩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债权金额共计13821777.03元。
因该公司财务账簿混乱,该院指导破产管理人向县政数局提出资产核查申请,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机制,迅速查清破产企业资产信息以及涉税情况。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资产变价和财产分配方案,高效推动资产处置工作,实质性化解破产债务。
“执破融合”是依法解决“执行不能”案件的有效途径,同时对有效解决“僵尸企业”长期占用资源、影响市场资本盘活等制约经济发展瓶颈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后工作中,江陵法院将持续探索推进“执破融合”,对于执行过程中发现的被执行人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涉企案件,坚持“当破则破”“以破促执”原则,依法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并快速出清,充分发挥破产程序处置彻底性和分配公平性的优势,将闲置的土地、设备、人才等生产要素释放出来,努力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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