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荆州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院工作部署,立足提升自身履职办案质效和能力,有力惩处了一批有影响力的黑恶势力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涉黑恶案件27件221人,纠正漏捕漏诉16人,以涉黑恶提起公诉的26件149人均被法院判决认可。监督公安机关追回涉黑恶财产近亿元,移送线索113条,查办“保护伞”近20人;制发检察建议书近20份,督促涉及社会治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乡村治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整改。
强化组织领导,严守政治关
高站位部署推进。市、县两级院分别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通过推进会、调度会,推进扫黑除恶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高质量落实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包案制度和会商机制,对重点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分级把关。
高标准组建办案专班。坚持专案专班,一体化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建立“1+2+N”(1名院领导+2名检察官+N名辅助人员)涉黑案件办案模式,为惩治打击提供强有力的专业化支撑。全市检察机关9人次分别获省、市级扫黑除恶表彰。
图为检察干警讨论案件
强化检察引导,严守质量关
注重引导侦查。充分利用提前介入侦查、自行补充侦查和退回补充侦查权完善证据,逐罪、逐案、逐人审查把关。
注重案件定性。准确把握黑恶势力犯罪特征和个罪构成要件,严格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等进行认定,避免“拔高凑数”。
注重法律适用。坚持宽严相济,通过分案处理、分层处置瓦解黑恶势力,提升办案效果。
注重庭审效果。按照庭审实质化的要求,以确实、充分的证据和扎实的庭前准备工作,保障良好的庭审效果,实现做到指控有据、惩治有力。
图为2023年2月由公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卢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案庭审现场
强化深挖根治,严守长效关
监督配合机制化。严格按照黑恶案件办理要求,既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办案协作配合,又注重监督和制约。
“打财断血”清单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配合公安、法院不断加大对涉案财物权属的查处和监督力度,彻底“断财”破除黑恶势力生存的基础。
“打伞破网”深层化。坚持“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加强对“保护伞”线索的研判、管理和移送工作,敏锐发现“案中案”线索,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社会治理常态化。紧紧围绕“行业清源”的目标要求,深挖行业治理堵点难点,通过检察建议推进源头治理。
图为松滋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等多个部门现场观摩庭审
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但工作不止于常规化。下一步,荆州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质效,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为荆州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保驾护航。
(韩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