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张国庆 熊杜)近年来,大冶法院积极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格局,通过效能融合、资源融合、制度融合、服务融合“四融一体”统筹推进“执破融合”改革,全流程护航“濒危企业”涅槃重生,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了“执破融合”大冶模式。截至目前共审结破产案件17起,清理债务近53.2亿元,盘活资产约 21.3亿元,释放土地房屋面积约80.88万平方米,安置职工2100余人。其中执转破案件2件,终局性化解执行积案82件,涉案执行标的额3.8亿。
一、效能融合,府院联动一体化
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三年行动“一盘棋”,整合政府、社会、公众力量,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全过程、多角度、分层次化解执行案件,拯救濒危企业。
一是党委领导一盘棋。市委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专题会研究,出台推进企业破产重整实施办法、破产重整“府院联动”工作实施意见,设立市级企业破产重整工作指挥部,市长担任指挥长,常务副市长具体抓,分管副市长和法院院长等担任副指挥长。充实综合协调、破产重整、信访维稳三大工作专班,统筹全市企业破产重整工作。另成立政府工作专班、破产审判团队专班“一案两专班”。五大专班进驻企业,帮助产业前景好、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企业脱困重生。政府工作专班对资金不足、信访维稳、职工安置等重点问题进行兜底保障,并由相关职能部门解决证照办理、信用修复、信访维稳等对口问题。
二是部门联动一盘棋。在市政府大力推动下,18家“府院联动”成员单位陆续出台细化方案,为案件审理中遇到的种种问题配套相关措施,进一步消除各部门隔阂,促进破产案件审理全域联动。如联合市营商办联合市自规局院出台案涉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破解不动产处置中管理人履职难、过户难等问题,大幅提升财产调查、处置效率;联合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出台破产重整企业金融事项办理、信用修复等实施意见,提升重整质效;高新区、商贸系统腾出6间办公室、2个会议室供法官和破产管理人、清算组进驻办公。今年来,组织全市各职能部门、单位,召开破产重整联席会议5次,共同推进案件审理中的司法与行政配合和风险处置工作,全力营造稳定、可预期、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三是三年行动一盘棋。大冶市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能为目标出台《盘活工业企业闲置低效资产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大冶法院创新破产审判简易审,为三年行动提高高质效司法服务的思路,并成功创建全省破产审判简易审改革先行区。经梳理,全市已确定“沉睡”“僵尸”企业11家。2023年,因“执转破”的金湾实业与金湾酒店两公司资产、债务高度混同,大冶法院裁定对两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通过“府院联动”机制,迅速攻克启动破产难、融资难、信用修复难“三座大山”。该案从裁定实质合并重整到终结破产重整程序仅历时5个月,成功化解两公司债务4.75亿,清理执行积案31件,盘活土地23万平方米,金湾酒店不日也将重获新生开门营业,相关经验被《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报道。
二、资源融合,专业力量一体化
打通专业、团队、数据壁垒,以全流程专业化人才队伍的打造,带动执行与破产业务的深度融合,最终实现“执破融合”改革从人员融合到部门协作,从全院协同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递进式发展。
一是打通专业壁垒。大冶法院配强、配齐、配优“2法+1助+2书”破产审判团队,明确团队专门办理涉及破产审查、执转破、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强制清算等案件,审理过程中,由承办法官积极推进、审判团队幕后协调、院优化办对外衔接、业务部门积极配合,及时快捷办理破产案件,做好清产核资、审计评估、资产处置、债务清偿等工作。破产审判团队由精通破产业务院领导分管,多次赴温州等地学习,通过多年“走”出去学习,破产审判逐步走向专业化、集中化、团队化,实现从民一庭兼顾到审判团队专管的实质转变和华丽转身,并形成破产简易审理案件1人在前、团队在后、全院推进、政府兜底的良好局面。
二是打通团队壁垒。大冶法院抽调涉企立案团队、破产审判团队、涉企速执团队骨干,组建大冶法院“执破融合”工作专班,打造一支既善执行、又懂破产的专业化的队伍,充分发挥破产法官的专业审判优势和执行法官的调查监管优势,实现破产审查向前挺进、执行成效向后延展的“双向奔赴”。“执破融合”专班集中办理“执破融合”案件的甄别、审查、立案、审理工作,对口包保执转破企业,最大效能做到涉企矛盾纠纷终局性解决、源头性治理。持续针对执行案件中发现具备破产可能的企业,依法启动执转破。对欲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优先审查是否有被执行案件,优先启动执转破,为破产审判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对于执行终本的案件以及正在执行的案件,加强筛查,有破产可能的,通过破产程序彻底化解执行案件,为执行工作提升提供多元方案。
三是打通数据壁垒。打通立案、审判、执行、破产相关系统数据壁垒,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互通,包括关联案件、财产查询结果、财产评估结果的共享等,有效解决破产过程中各业务条线信息不对称难题,消弭程序隔阂,减少不同部门就同一事项的重复劳动。融合内外网破产申请、债权人会议召开与投票、意向投资人招投标、司法拍卖等线上功能,节约相关主体参与破产程序成本,促成更好地配合“执破融合”。同时充分利用数字化系统,破除法院与相关单位之间的信息和沟通壁垒,搭建数字信息共享平台,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法院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的信息共享,及时沟通相关事项,协同推进提升“执破融合”质效。
三、制度融合,执行破产一体化
通过完善执行和破产衔接机制,使两种制度相互融合,在执行中借力破产,在破产中促进执行,从源头上解决执行与破产两种程序的冲突,确保程序转换合法、规范、有序、畅通,以“四能”破解“执行不能”。
一是能降尽降,突破条块隔阂。结合本地区执行、破产重整审判工作实际,出台适合更大范围“执破融合”实施方案,从程序衔接、资源配置等17个方面出台明确规定,突破条块隔阂。进一步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在执行接待中心设立“执破融合”一站式窗口,窗口全面负责企业债务人的执行案件和破产案件,针对执转破过程中涉及的各项环节实现一条龙服务,彻底解决因条块隔阂导致的破产程序启动难、运行难问题,最大限度让企业各项成本“能降尽降”。
二是能快尽快,避免程序空转。制定规范化工作指引,明确“执破融合”的案件适用范围、业务规则和工作标准,简化执行案件移送破产要求,统筹“立审执破”协作配合的具体内容,推行标准化流程、模板化文书,让相关法官处理“执转破”案件全流程有章可循。同时,推动破产审查端口前移,在立案、诉讼环节就着手识别债务人是否有破产可能,通将筛查、识别适度提前,并与审理、执行实现常态化信息共享互通,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实行案件分流,对简易破产案件实现高效审理。明确特定情形下执行与破产可并行推进,破产程序可沿用部分执行措施,避免程序空转和资源重复消耗,促进破产审判“能快尽快”。
三是能偿尽偿,及时处置财产。充分发挥执行和破产中财产查明及处置机制的各自优势,强化运用执行中打击逃废债的强制手段及破产审判中撤销权、解除权、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等机制,进一步扩充责任财产,促进涉案债权“能偿尽偿”。同时从审理程序简化、部门联动查控、推动资产网拍3个方面着手,实现财产处置全面提速。如出台《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涉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打通破产审判团队与自然资源规划局的无缝对接通道,破解不动产处置中管理人履职难、过户难等问题,大幅提升财产调查、处置效率。又如,统一破产企业土地、房产、车辆等资产处置规则,搭建不动产网络查控专线,规范对外委托评估、拍卖机制,细化破产企业资产网络司法拍卖流程,提高破产债权清偿比例,提升破产企业、债权人获得感。截至目前大冶法院共受理执转破案件3起,审结2起,推动80余件“执行不能”的涉企案件清结销账。
四是能救尽救,上门引导破产。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综合挽救与清理工作机制,让有价值的企业重获新生、让无价值的企业及时退出。借助执行和解、破产重整等方式,对产业前景良好、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诚信企业力保生机,对具有挽救可能的企业“能救尽救”。为督促“执破融合”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以及工作成果、效果可量化,大冶法院着重突出对被执行人企业的保护和挽救功能,对大型困境企业、区域性有影响的重点企业,经梳理发现具有重整价值的,改被动受理破产案件为主动上门引导破产,积极同被执行人企业沟通,使其认识到破产也可以使企业涅槃重生,从而实行执行转重整程序。大冶市石开工艺公司是大冶青铜文化、石雕文化的一张靓丽名片。近年来,该公司涉执行案件30件余,涉案标的额1.2亿余元,陷入资不抵债困境。大冶法院积极推动“执转破”工作,通过重整之路保护地方文化品牌,帮助大冶市石开工艺公司修复信用、重建产业链,使之从破产危机中突围与嬗变,沉寂了7年的石开工艺终于“复活”。该案被《法治日报》《光明日报》客户端、《人民法院报》等宣传报道。
四、服务融合,监督管理一体化
完善资金管理、履职监督、便企措施和“府院联动”专项考核,建立健全涉企案件“一绿到底”服务模式,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格局,促进破产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是全流程管理。设立大冶市破产重整200万专项基金,列入财政预算,用于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过程中特定事项的支出,解决严重资不抵债企业无法支付正常的管理人报酬、管理费用、公告费等费用。健全完善破产重整专项资金全流程管理和使用制度,规范管理,合理使用,严格监督,为企业破产重整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闭环式监督。加强对破产管理人履职闭环式监督,建立健全管理人履职工作规范,既要打破市场垄断,又要防止鱼龙混杂,推动实现“执破融合”机制真正成为令债权人与债务人均认可的关键举措、成为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支撑,让“执破融合”改革最大面积对外辐射,驱动最强动力,实现最优收益。
三是多渠道便企。持续推进商事纠纷“分调裁审”改革,健全完善“共享法庭”专业调解组织一级分流、诉前调解二级分流、立案后繁简分流“三级分流”过滤机制,杜绝群体性信访事件发生,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相关改革事项入选全省“商事案件调裁分流三级过滤机制”改革试点。出台16条举措为50家“标星”企业“量身定制”优质服务,全面落实破产债权“零收费”及破产重整案件受理费减、缓、免等措施。实行院庭长、法官包保责任制,院长、分管院长、庭长全程跟踪督办,确保重点企业得到重点评估,重点风险得到重点防范,重点问题得到重点解决。去年来推动院庭长、法官走访企业80余次,收集企业盖章走访表160份,受理企业诉求60余次,企业意见22条,采纳企业建议16条,促成7家企业主动接受破产程序。
四是双循环考核。争取市委、市政府理解支持,由大冶法院牵头,对18家联动部门单位进行企业破产“府院联动”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考核范围,严格兑现奖惩,为机制之落实,提供有力保障。本院范畴内,完善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围绕服务企业发展、深化院企沟通、加强破产审判、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打造25项考核加分、减分点,如未第一时间进行破产初审的,扣1至3分。对重整企业未及时采取信用修复措施的,扣2分。获得企业称赞的,加2分。双循环考核之严,形成良性导向,有效激发了“府院联动”的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