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把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2024年8月19日孝昌县人民法院出动三辆警车,十余名执行干警。对孝昌县一处涉案房屋开展强制腾房集中行动。
2012年,罗某某、宁某某夫妻二人以其所有的房屋抵押给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得贷款24万余元,贷款期限为5年,5年后罗某某、宁某某只偿还了部分借款后,就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后原告于2017年将罗某某、宁某某告上法庭,经法庭调解,双方再次约定还款期限并且约定申请人有权以抵押房屋优先受偿。
2017年8月,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孝昌法院立案执行,罗某某与宁某某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便将案涉房屋进行评估并公开拍卖,房屋过户登记办理后,罗某某年迈的父母一直抗拒搬离该处房屋,执行法官多次主动与被执行人家属做工作,释法明理,沟通无果后张贴强制搬迁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及现房屋占有人限期搬离。但房屋占有人到期后仍未履行。
2024年8月19日孝昌法院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综合研判了周密的腾退方案,成立临时领导指挥小组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强制腾退行动公开、透明有序完成,涉案房屋腾退完毕并顺利交付申请人。
依法强制腾退不仅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同时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彰显了公平正义与司法权威。下一步,孝昌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用高效的执行效果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