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公安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公安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积极开展探索律师(公益)代理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促进涉企矛盾依法化解先行区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引入律师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充分保障经营主体依法行使控告申诉权利,有效减轻经营主体控告申诉成本和诉累,合力推进涉企矛盾纠纷高质量依法化解。
阿福是公安县当地一家酒厂负责人,为改进酿造工艺和产品品质,委托外地一家企业进行技术研发。签订合同并支付研发费用后,阿福发现定制的产品屡屡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反复催促要求对方改进后,不但没有达到效果,受托方反而失联。阿福无奈下将情况反映到公安县检察院,申请刑事立案监督。结合阿福经营的酒厂小作坊规模不大,也没有能力聘请专业律师的实际情况,该院立即启动试点工作机制,联系了公益律师、金牌调解员,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一道分析研究,查明案件经过,帮助阿福与受托方联系沟通,对双方释法说理和依法调解。最终合同受托方全额退还合同款项,以最小成本帮助化解了双方矛盾。
在改革试点过程中,公安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通过四项举措不断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推进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一是加强检律协作,控制代理成本,建立健全沟通联系协作机制,加强与县司法局、县律协的沟通协调,不断提升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中检律协作质效,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知情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执业权利。
二是提升服务效能,控制沟通成本。设立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专门窗口,组建由院领导、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轮值接访、青年干警窗口锻炼的信访接待工作专班,对涉市场主体的控告申诉确保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答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是做实矛盾化解,控制解纷成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刑事案件矛盾化解中心职能作用,开展“包案+听证+解纷”三位一体矛盾化解工作机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中立第三方参与涉市场主体矛盾化解,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四是坚持综合履职,控制风险成本。开展涉市场主体走访、回访和帮扶活动,针对司法办案反映出的涉案经营主体内部管理问题,鼓励、引导经营主体加强自身规范建设,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经营主体行业发展面临的共性治理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有效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推动实现源头治理。
截至目前,该部门主动搜集涉企问题建议78条,受理涉市场主体来信来访和各级转交办案件40件,实质性化解各类市场主体矛盾问题29起。下一步,该部将以开展“十问十帮”暨“一企一策”温暖行动、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为契机,积极摸排一批涉市场主体涉法涉诉信访线索,扎实推进探索律师(公益)代理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促进涉企矛盾依法化解先行区改革试点工作,为公安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张庆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