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浠水县绿杨乡丁山村,村民老张家里养着几十只山羊,在老张家旁边一处招商引资生态康养项目正在建设中。由于建设项目开挖后山体边坡较陡,为了防范山体滑坡、水土流失以及恢复生态,同村的小李中标了山体修复工程,并投入 40 余万元开展种草等修复工作。
开春,喷涂撒播的草籽吐出新芽,绿油油的一片,小李看在眼里喜在心里,护坡上被绿草覆盖,长势旺盛,本以为生态恢复工程验收肯定能通过。看着这一片长势旺盛绿草高兴的,还有老张家那几十只山羊,护坡修复生态的坡上绿草成了它们的乐园。
山羊们的啃食、撒欢,毁了小李辛苦的劳作和投入,经现场勤察,验收方给出的结论是不合格,验收未通过。
冲突一触即发,法官、村书记和驻村干部一同上门劝解。
村里周书记说,都是山羊惹的祸,羊吃草是带根都会啃掉的,吃一片就毁一片。老张是油盐不进,我们做工作听不进去,他又赔不起。请法庭来做做工作,化解化解这矛盾。
老张说,我在山里养羊,都是自由放养,又没吃庄稼。
小李说,别人种油菜、花生,我种的是草,我投入40多万元。被你的羊一啃,我损失就大了。
周书记说,老张养羊,以前也啃过别人的油菜,按村规民约赔200元钱,矛盾就解决了,这次惹祸惹大了。
罗法官向老张解释,小李种的草被你放养在山上无人看管的羊啃食损毁,小李有权向你主张相应的财产损失。你养的几十只羊都不够小李工程合同损失。小李现在没有起诉你,只是要求你加强羊群的管理,不要再在护坡放羊,防止山羊再上护坡损毁种的草。他在山坡上再补种再修复,避免损失再扩大,矛盾再激化。 我们这有句传统古话,"上半夜想想自己,下半夜替别人想想"。小李没起诉你,是替你想了,人心都是肉长的,你也替小李想一想,你想想你放羊这事,干得好不好。
听到法官和村书记的劝解,老张说:"行,我管好自己的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过了一个月,罗法官致电村里周书记。
周书记说,感谢法官上门做工作,老张儿子回家了,他爷俩一商量把羊都卖了。小李也安心了,他说不起诉。
法官轻叩门扉,村规细语和谐。法官上门服务与村规民约结合,让这起矛盾化解于未发,事了人和,促进了村民理解包容,树立了乡村治理典范,维护了乡村和谐稳定。
法官特别提醒
在农村养殖牲畜散养是的普遍选择,近年来牲畜伤人、啃食损毁庄稼引起矛盾纠份的事例多发。在此提醒广大养殖户,对饲养的牲畜有条件的最大可能选择圈养,不具备条件的,需配备有放养经验的专人看管,在造成他人损害时,要采取积极心态应对处理,防止损失扩大或矛盾激化。
(汪加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