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湖北某公司租赁冯某、王某的房屋,用作青少年运动课程培训场所。后因该公司未及时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冯某、王某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
经过梳理案件情况和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企业所经营的青少年运动培训班有许多青少年会员,为避免影响该企业正常经营,防止因该培训班停业导致新的纠纷发生,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法官通过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放下对立情绪,积极协商。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同意就租赁费用金额和偿还方式进行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现场签署了调解协议。通过调解,既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保障了该企业正常经营,避免了新的纠纷的产生,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以法护企、暖心安商。团风法院始终秉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为企业纾困解忧,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刘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