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孝昌法院驻洞山社区工作队队员徐勇同志在走访群众杨某家中时,发现其独自在家,且为子女不赡养,他已经几天没吃饭了。经县法院驻村工作队队员与洞山社区干部高效处理解决了赡养问题,老人由衷地表示感谢,对干部们为群众办实事点赞。
事情是这样的,2024年7月,工作队徐勇同志和社区书记丁金林同志在入户核查时,来到老人家中时,发现老人独自躺在椅子上面,上前问其原因,了解到其老伴去世,子女均成家立业,本人年老多病,无经济收入来源,四个儿子为其赡养纠纷发生争吵,无人赡养。第二天早上,县法院驻工作队员徐勇同志,为老人购买了桶装油和大米生活用品,和社区干部一起到老人家中去处理赡养事宜,并通知四个儿子到场解决问题。
工作队员徐勇就赡养相关的法律问题向杨某老人的四个儿子进行明理释法,让其知法懂法。敬老、爱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必须赡养家中的老人,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向老人提供生活所需,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对杨某老人四个儿子分别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治安处罚法》。
同时针对老人赡养问题,工作队和社区干部向老人四个儿子提供了一些赡养方案和建议,供他们参考。几次的思想工作后,老人的四个儿子表示同意接受建议方案。从即日起,按弟兄从大到小的顺序赡养,每人赡养三个月,并在老人的饮食起居、洗衣更衣、安全护理方面等进行了明确分工,老人赡养终于得以解决,四个儿子也握手言和并向法院驻社区工作队区“两委”表示感谢。
下一步,孝昌县法院将按照县深化实践活动工作专班要求,经常性到社区开展户户走访察民情,大事小事暖民心活动,全面落实工作方案要求,进行蹲点,协助社区干部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