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检学研”一体化机制落实,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的出庭履职能力。8月12日,荆州市检察院对荆州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荆州市、区(县)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部分行政机关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庭审观摩活动。
庭审结束后,荆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组织召开荆州市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庭审评议会,会议由荆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文晓晴主持。
评议会上,荆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案件办理过程,同时就如何解决遇到的困难分享体会,随后与会人员充分交流庭审观摩的感受及收获。
“庭前准备充分,针对被告的答辩,检察官沉着冷静、应对自如,给予了充分且有力的回应,展现了良好的检察形象......”公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刘慧说。
“庭审对抗性强,出庭检察官应对得当,有理有据,重点突出......”荆州市检察院干警李奔说。
文晓晴充分肯定了本次庭审的示范效果及意义,她认为出庭人员庭前准备充分,质询思路清晰,答辩有理有据,充分体现了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个人素养,同时就庭审中语言规范表达上的不足之处提出要求。她表示,今年以来荆州市检察机关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庭审评议活动,“逢庭必听、逢庭必看”,对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的出庭能力提升显著。
据悉,荆州区检察院将以此次观摩活动为契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
一是切实提高站位,深入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庭审观摩活动对于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是难得的学习机会,务必要抓好每次庭审观摩机会,切实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补齐工作短板。对观摩评议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评议人员提出的意见要求,要认真分析总结,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升办案检察官的出庭能力。
三是以评议活动促提升,实现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履职。办案中要突出“精准性”“规范性”,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切实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
(黄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