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再用别人的身份维持婚姻了,希望你们能帮帮我!”
近日,在当事人陈某甲的请求下,洪湖市检察院依法受理了要求撤销陈某甲与姜某某的错误婚姻登记的监督申请,并就该案举行了一场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听证员受邀参加。
经查,陈某甲早期以邻居陈某乙的身份信息与姜某某在洪湖市领取结婚登记证。数年后陈某甲在江西省登记落户,重新办理身份证,想用真实身份信息与姜某某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受理。于是陈某甲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要求撤销原婚姻登记。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调查核实经过、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相关情况,出示了当事人的申请监督书、洪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资料、当事人笔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并对听证人员提出的疑问一一进行解答和阐述法律依据,全面听取听证员意见。听证人员在了解案情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民政部门撤销错误婚姻登记的决定。
听证会后,洪湖市检察院将根据《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及听证意见,向民政部门制发、送达检察建议,督促民政部门及时撤销错误婚姻登记,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悉,下一步,洪湖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人民监督+检察听证工作模式,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履行检察机关监督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真正做到“保民生、护民利、解民忧”,用检察“力度”守护民生“温度”。
(李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