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三个善于”是对检察履职的体系化完善和系统化再造,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了科学指引。今年以来,荆州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系列部署,将“三个善于”的司法理念贯穿于全市检察机关“四大行动”工作实际,主动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使命,努力做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检察护企”行动中——
一方面,坚持把人民至上、为民服务贯穿到检察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在办案中既坚持客观公正,也做到如我在诉,正确理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刑法中“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等法律条文,在法律框架范围内,积极推行“检察护企+公开听证”办案模式,走访涉案企业相关人员70人次,协同司法行政等相关单位,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7次,为需外出经营企业的社矫对象简化审批流程,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另一方面,坚持把数字检察作为培育刑事执行检察内生动力的重要推手,不断强化大数据战略思维,主动将数字思维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助力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如石首市院研发“公安机关涉案财物处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在全市推广应用,核查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情况99人,总计1746.1万元,监督推动执行197万元。
在“检促治理”行动中——
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制度是保障刑法正确实施,促进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聚力做实做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助推平安荆州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
一是严把入矫关口。紧盯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交付执行,及社矫对象收监执行等关键环节,切实加大对漏管现象的监督力度;
二是严格人员分类管理监督,督促监管部门在严管、普管、宽管的共性监管措施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个案矫正计划,做到因人而异的精细化监管;
三是严格请销假管理监督,结合巡回检察和日常监督发现的请假手续不规范、假期行动轨迹佐证材料不全、无故不及时销假等问题,进一步监督完善请假期间动态管理方式和销假管理,严防社矫对象不按规定返回、脱管、甚至再犯罪的行为。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6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8份,培育社会治理类典型案例12篇,发布专题宣传稿件10篇。
在“检护民生”“检察护绿”行动中——
全市执检部门立足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深入贯彻“三个善于”司法理念,积极化解矛盾,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及时总结推广专项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为执检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如沙市区检察院以社矫对象养老金违规调整线索为切入点,多角度思考挖掘类案线索、多平台查询打通信息壁垒、多部门协同凝聚工作合力,针对发现的监管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予以纠正,追缴违规发放资金14392.54元,有效维护了国家社保资金安全。
洪湖市检察院聚焦涉流域再犯罪问题,探索创新“社区矫正+流域综合治理”检察办案模式,以监督促规范、以专项促整改、以融合促治理,通过联合开展普法宣传、个性化矫正、就业帮扶等措施,帮助11名社矫对象解决就业难题,有效降低社矫人员涉流域再犯罪情况的发生;编写的《洪湖市院依法能动履职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情况反映,受到荆州市检察院余书金检察长肯定。
(许政为 李津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