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了这么久的工程尾款,今天终于拿到了!太感谢法官的辛勤付出了!”8月8日上午,通城法院门前,当事人金先生激动地给承办法官王仲明打了电话,送来一面写有“兵贵神速 罡正不阿”的锦旗。朴实的话语表达了对法院司法为民的感激之情。
2021年7月,金某所在的建设公司与某环保公司签订合同,由建设公司承包环保公司的部分工程。建设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顺利竣工验收。至2023年6月,环保公司陆陆续续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但剩余的186万余元却迟迟未能结清。建设公司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只能将环保公司告上了法庭。
承办法官掌握案件详情后,考虑到双方都是企业,且因被告环保公司拖欠工程款导致原告建设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如若处理不妥当将会损害到群众利益和影响企业经营秩序,决定采取快立、快审的方式,畅通诉讼服务便利渠道。
为及时帮企业追回欠款,最大限度保障债权实现,工作人员建议原告申请财产保全。保全成功,不仅能保障自己债权实现,还可以“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实现纠纷实质化解。经通城法院审理,判决环保公司支付剩余186万的工程款及延期付款的利息,通过财产保全,促使债务人第一时间履行义务,这起持续了数年的工程款纠纷最终圆满画上句号。
一面锦旗,一个故事,饱含了法官“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代表了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信任及认可。近年来,通城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特别是针对合同类纠纷,充分发挥诉前保全温馨提示作用,以保全促当事人和解、调解,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戴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