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财物被盗后损失不可避免,感谢检察机关持续努力,最终帮我们挽回损失。”近日,松滋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中,通过深入调查、耐心劝导和积极协调,成功促使犯罪嫌疑人退赔,为受害人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2024年3月间,犯罪嫌疑人孙某、陈某在松滋市某小区,通过逐楼层寻找作案目标,在发现两户居民家中无人后,便用提前准备好的撬锁工具撬开门锁,进入屋内,盗取多件金银首饰,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安全感。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件办理过程中,为降低被害人经济损失,承办检察官将追赃挽损作为工作重点,尽最大努力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通过耐心释法说理、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多次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详细讲解主动退赔退赃的法律效果和拒不退赔的法律后果,鼓励其积极退赃、真心悔罪。经过检察官耐心劝导,犯罪嫌疑人最终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赔全部损失6万余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律惩戒的目的是规范社会行为。孙某、陈某主动认罪认罚、积极退赔,努力减轻损害后果,相信已深刻悔改……”2024年7月,承办检察官在公诉意见书中写道。
该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推动诉源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上半年,共办理群众身边的“小案”139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用心用情书写司法为民的“检察答卷”。
(谭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