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案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勇出庭支持公诉,红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绘独任审判。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被告人郑某某明知收购的是松树疫木,仍违法出售、运输未经安全除害处理的松树疫木,数量巨大,存在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依法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郑勇检察长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就法律适用和量刑建议发表了公诉意见。
县法院依法采纳量刑建议,并当庭判决。郑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且对自身行为深表悔意,表示今后将吸取教训,增强保护生态意识。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本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彰显了法检两院打击违法犯罪、助力守护红安生态环境的司法力度和坚定决心。下一步,红安检察将进一步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强溯源治理,深入重点区域开展法治宣讲、走访调查监督等活动,以检察之力,守护红安万松长青。
(秦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