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前协调过很多次,但是分歧太大,谢谢法官将我的车损一块调解,免得另外起诉两起案件"。
近日,黄州区法院城东法庭成功调解隐形四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均已履行完毕,节约了诉讼成本,做到案结事了。
2023年1月31日,杨某驾驶的车辆与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孙某、刘某相撞,造成两人受伤、杨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孙某、刘某负主要责任,杨某负次要责任。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后,孙某、刘某与保险公司就理赔事宜协商无果,遂分别诉至黄州区法院。
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李宝红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时发现,双方对人身损害和车损的数额争议很大,且情绪激动,若一判了之,既不利于案结事了,也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还会发生杨某起诉车损的另外两起案件。为避免上诉,保障伤者和车损方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一并调解处理,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从事故责任分配、诉讼成本以及案件处理情况等多个方面耐心地与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劝导双方综合考量,并建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赔偿金一并处理车损。最终两案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承办法官积极督促跟踪履行情况,并电话回访当事人,最终当事人均已获得全部赔偿款。
黄州区法院城东法庭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坚持"调解优先、审判结合"的原则,用实际行动为"实质解纷"按下快捷键,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