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所检察官解“冤”记 ——赤壁市检察院破解在押人员绝食难题
2024-08-05 17:25:39 来源: 点击: 0
7月18日深夜,“叮……”睡意正浓的赤壁市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检察人员程晓宏被一阵紧急的铃声吵醒——市看守所长打来电话称:新收押的一女性在押人员情绪极不稳定,已长时间滴水未进,在监室大吵大闹,并多次以头撞墙,有明显自伤自残倾向,怎么办?
“我冤啊!一口气堵在这里,怎么吃得下去饭!”检察人员急忙赶到监区,一见到当事人,就听到她高声哭诉。检察人员安抚其情绪后向看守所管教民警了解情况。原来,在押人员肖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市法院刑事拘留。收监后,肖某扬言是冤案,大吵大闹,撞墙自残,拒绝进水进食。
驻所检察人员和看守所管教民警对肖某进行个别谈话,并告知肖某驻所检察的职责(监督看守所的监管工作、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以及在押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和应尽的义务,还告知肖某扰乱看守所的监管秩序应当承担的后果,但收效甚微。
“我只是欠朋友一笔钱,都说了要还,凭啥要把我关进看守所?”在驻所检察人员的再三劝导之下,肖某向其讲述了事情的初步经过:张某向闺蜜肖某姐夫的公司投资8万元,后公司破产无力偿还,肖某基于情谊,还了3万元给张某,并出具了5万元的借据。后肖某夫妻二人身患疾病,家庭经济困难。2023年6月,张某在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肖某称,赤壁法院在肖某缺席的情况下进行了开庭审理,自己没有接到民事判决书,对审判结果毫不知情,声称自己的牢坐得“冤”啊!
为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驻所检察人员第一时间到法院核实情况。原来,肖某收到闺蜜张某的资金后,向张某出具了借条,并将该款连同自己的部分资金投资到姐夫的公司,公司破产后,张某起诉肖某,二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收到判决文书,双方都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张某向市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多次执行,肖某均以没有还款能力为由拒不履行判决。当法院派员司法拘留肖某时,她却自伤自残,后被送到市人民医院抢救。执行不成,张某只得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再次将肖某告上法庭。
驻所检察人员了解情况后,第二天又找到负责审理肖某案的刑事审判庭法官,通报了肖某的现状。肖某情绪极不稳定,如果简单地追究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张某的债权不一定得到落实,还会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检察人员建议,最好的办法就是争取肖某家人的支持,落实还款义务,使张某撤回自诉。法官非常认可检察人员的建议。
在得到法院支持后,检察人员马不停蹄地见到了肖某的丈夫程某、肖某的妹妹及其他家人,一是告诉他们肖某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已经构成犯罪。如果再不采取有效措施,面临的是牢狱之灾。二是肖某的身体状况本就不好,性格也极为暴躁,还在看守所自伤自残、绝食。为区区数万元既伤害了身体,又失去了尊严,变成万人唾弃的“老赖”,是一笔怎么也算不过来的账!在检察人员苦口婆心的开导下,肖某的家人由接触时的对抗到表示尽快筹款并对检察人员不断道谢,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同时,细心的检察人员还从对方的抱怨中探察到肖某之所以这么有底气硬刚司法执法机关的秘密——原来在法院要采取强制措施前,有人曾对其面授“机宜”,只要扛过这一关就可以不用还钱了!
找到问题症结就有解决办法。当天下午,检察人员找肖某谈心时严正告诫她,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即便你坐完了牢,如果钱还没有还,司法机关永远都要追偿,直到还清为止,不要心存任何侥幸!为不可能的预期搭上自己的信誉、尊严、健康乃至生命实不明智。
正义是对歪风邪气最好的震慑。第三天,检察人员的几轮谈话击中了肖某的要害,肖某的情绪从暴躁如雷渐趋平稳,开始在医务室医生的劝导下开始喝水。但检察人员还是再三嘱咐巡视值班干警密切关注肖某的一举一动,看守所还与协作医院取得联系,做好应急准备。
第四天一早,正好是周末,肖某丈夫主动告知驻所检察人员,欠款已经筹齐;驻所检察人员立即联系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和刑庭法官,提醒他们做好收款和撤回自诉的工作,办好释放肖某的法律手续;随后通知看守所做好肖某出所准备。
上午十点,在驻所检察官的见证下,肖某丈夫将执行款交到法官的手中,肖某平静地走出看守所。肖某丈夫握住检察官的手感动地说:“幸亏有您的帮助,不然我们钱要出、牢也要坐,那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至此,肖某绝食拒不服从监管问题得到完美解决,张某的债权也得到落实,从法律监督到护航民生民利,这是赤壁检察人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
肖某绝食拒不服从监管事件之所以取得较好的效果,主要在于检察机关把握了以下三点:
一是主动担责,能动履职。对在押人员的管理属于看守所的监管范畴,但在驻所检察官的眼里,看守所的监管和驻所检察监督虽不能越俎代庖但唇齿相依、休戚相关,是一个执法共同体,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维护监管秩序,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接到所长的电话后,检察官不推诿、不甩手,出于职业的敏感性立即以保护肖某合法权益为切入点介入此次绝食事件。由于介入及时,积极主动,措施有力才使得事情得到及时解决,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二是总揽监督全局,协同执法各方。检察官站在法律监督全链条的视野,统筹全局,多方奔走,积极协调,公、检、法协同发力,促使整个事件朝预设的轨迹快速推进。
三是善于从法理情中兼顾各方利益。检察官面对肖某,检察官以“欠债还钱”的理和“欠债躲不脱”的法击溃肖某的心理防线,以血肉亲情感化肖某的家人,促使其家人筹集到资金;检察官和执行法官、刑事审判法官商议,一旦肖某上缴执行款应立即撤销对其刑事指控并予释放;检察官还嘱咐看守所所长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肖某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保障肖某的合法权益。检察官全程精准考量各方意愿,在法理情中平衡多方利益,实现了债权人的债权,保障了看守所的监管秩序安全稳定,助力法院的执行任务完成和刑事案件的顺利审结,最终实现最大的社会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百姓事无小事,赤壁市检察院心系群众关心关切,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检察“力度”切实守护民生“温度”。
(宋华平 程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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