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金晶 )面对没时间带娃、陪娃的暑假,不少家长会选择把孩子带到上班的地方,无奈孩子在玩耍时意外受伤,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近日,大冶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儿童嬉戏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依法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小左和小胡的母亲是同一公司的同事,关系一直很好。某天,两人的小孩在公司食堂玩耍打闹时,8岁的小左不小心将7岁的小胡踩伤,经诊断小胡右股骨干骨折,伤后共住院11天,花销医疗费、伙食费、交通费等5万元左右。
小左的父母一开始很配合地向小胡的父母赔付了19000元,但不久后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了冲突。
“我们本身就是受害者,你们支付赔偿费是应该的。”
“俩小孩一起玩,结果一个孩子不小心受伤了,本身我们已经赔付了一笔费用,还要我们再支付更多的费用和赔偿金,这样不合理。”
在多次争执后,矛盾逐渐升级激化,两个家庭也从“无话不说”走到了“无话可说”。无奈之下,小胡父母以小胡的名义将小左及其监护人起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1000余元。
当事人是未成年,双方母亲又是共事的同事,东岳路女子“家事法庭”庭长许馨文深知,调解是最佳方式。在一遍遍反复翻看案卷资料,详细了解案情脉络后,许馨文为两个家庭“量身定制”了一套调解方案。
来到法院后,两个孩子的家长仍然针锋相对,气氛一度剑拔弩张。为缓和气氛,许馨文先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开说理、逐个谈话,安抚好当事人家长的情绪。之后,她又引导双方“面对面”进行“圆桌调解”,方便大家解开心结。
圆桌旁,她没有直奔主题,而是先坐在两个家长中间和他们聊天:“本次意外属于孩子无心之举,最好协商调解尽快解决问题,既不影响小朋友之间纯洁珍贵的友谊,也不影响你们同事之间共事情谊... ...”
在许馨文的调解下,双方家长终于放下芥蒂,平和而直接地交换自己的想法。同时,许馨文也针对矛盾点和争议处,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分析事件的责任与过错。几轮深入沟通后,原告被告都同意了“各让一步”,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约定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7000元。
贪玩好动是孩子的天性,由于年龄较小,安全意识和认知能力比较薄弱,很容易在玩耍过程中造成意外伤害。今年以来,大冶法院通过诉前、庭前调解,已经成功化解了多起类似案件,将矛盾纠纷消解于萌芽状态。现在正值暑期,作为监护人,父母一定要履行好监管义务,既要帮助孩子排除日常生活中所面临的危险因素,也需加强引导孩子树立安全意识,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撑起一把“安全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