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审判理念,武穴法院积极履行审判职能,助推乡村振兴,对涉农案件深入研判,践行"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理念,使大量涉农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处理。近日,武穴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农村土地争议引发的纠纷案件,让原本对簿公堂的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2015年,原告武穴市某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徐某、游某签订了一份《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310亩农用耕地,租期自2015年6月1日起至2035年12月31日止。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将310亩土地交付给被告承包经营。该合同承租方实际履行者为饶某及游某夫妇。自2015年6月1日起至2020年,被告按照合同约定交清了租金。之后因疫情影响,被告经营困难,自2021年起持续拖欠租金,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武穴法院。
承办法官饶国雄收到案件后的第一时间进行实地调研,发现被告所承包的土地难以取得收益,难以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同时原告对解除合同存在顾虑,导致双方当事人僵持不下,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农村集体资产"沉睡",属于典型的合同僵局。考虑到案涉土地纠纷标的不大,但涉及农民最关心的利益点,如果一味地按照诉讼流程进行审理,只是"治标不治本",甚至可能会衍生更多矛盾。饶国雄法官经过充分研判后认为双方矛盾不深,具有共同利益基础,于是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释法说理,并能动履职,找到合同僵局的破解之道。
"一切为了和谐"、"调解出和谐"是我院在审判实践中始终坚持和强调的基本工作原则。在调解过程中,饶国雄法官引导双方将保护农村集体经济长远利益作为调解基础,鼓励双方着眼未来发展,实现换位思考。同时,将尽快结算现有债权债务作为调解契机,主持双方就解除合同、欠付租金结算初步达成一致。在此基础上,结合双方争议焦点,促使双方当事人就被告所有的地上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后续处理方案达成一致。最终,原告武穴市某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徐某、游某、案外人饶某达成分期给付欠付租金的调解协议,同时重新约定了被告所有的地上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置方案,双方顺利解除租赁合同。之后,武穴市某村村民委员会将案涉土地交付下一任承包经营者经营,盘活了"沉睡"的农村集体资产,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寸土寸金关乎国计,一垄一亩承载民生。该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妥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更及时有效地防止"饭碗田"变"撂荒地"。接下来,武穴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意识,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从田间地头走进老百姓的心头,高效处理农村土地纠纷,为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护航农村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