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穴法院梅川法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调快结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高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跑出了司法便民“加速度”。
李某系货车司机,吴某因承包某工程需要运输货物。吴某经人介绍认识李某并要求李某为其运输货物。双方未签订书面运输合同,口头约定运输价格。2021年间,李某共为吴某运输了84车货物,产生运费40000元,之后吴某仅支付部分运费,尚欠20000元运费未支付。李某遂诉至本院。
李某系外地人,梅川法庭收到李某邮寄的诉状材料后进行了初步审核,发现李某提交的证据不充足,相关运输凭证上的收货人签名不是被告。经询问得知,收货人系被告雇请的工程管理人员。梅川法庭张法官考虑到案件标的额不大,原告李某系外地人,参加庭审路途遥远,且其提交的证据有瑕疵,可能有败诉的风险,遂立即联系被告吴某了解情况。吴某称李某虽然是为其运输货物,但不是其本人叫李某运输货物,系工地管理人员叫李某运货物。经过张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吴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同意向李某支付运费,但表示暂时经济困难,要求分期付款。为高效化解纠纷,张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在线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该纠纷从立案、调解到结案,耗时不到三天。
下一步,梅川法庭将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微信在线调解”优势,积极落实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机制,做到高效率、低成本、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要。
(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