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杨运红)“检察机关聚焦无障碍环境建设,消除残障人士出行安全隐患,保障残障人士合法权益,方便了残障人士以及其他特殊群体的出行,让有‘碍’变有‘爱’,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作、幸福工程,我非常满意……”
全国人大代表、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职工李莉对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利用公益诉讼手段督促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治理盲道给予高度肯定。
小隐患,大民生。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窨井、寄递、盲道、电动自行车、食药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融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运用法治“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温度”,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我们在履职中发现,作为服务群众的窗口,某中心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未建无障碍出入口,未设置无障碍标志、无障碍电梯和无障碍厕所等配套设施,给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进出带来不便。检察公益诉讼就是要通过办案,不断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痛点、难点问题,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说。
经过对辖区无障碍设施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取证后,检察官发现还有个别银行、商超、景区等公共场所也没有建设无障碍通道。有些地方因为修路、更换管道等原因破坏盲道,还有的因为占道经营、车辆停放侵占盲道,致使辖区多处主干道上的盲道变成了“忙”道。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据此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对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行为进行监管;对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出行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大冶市相关部门及时行动,投入资金435万,完成市政人行道砖12990.12 (含盲道砖1080.36) 平方米,安装障碍柱、障碍球572 (根、个),维修无障碍指示牌25个,改造缘石坡208处。
湖北省人大代表、大冶市特殊教育学校高级教师杨渊说,完善无障碍设施不仅关系到残疾人,还有老年人以及一些病孕等群体,关爱残障人士也是关爱自己,支持无障碍也是支持社会文明,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窨井盖虽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脚下安全”。今年以来,为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要求,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多次针对辖区内主要街道、广场、小区的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活动,打破部门限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优势,从打击涉“窨井盖”刑事犯罪、推进综合治理两个层面入手,以守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为切入点,推动该项工作有效开展。
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整改要求,目前,大冶市已经启动对全市25319个窨井盖分批进行更换为“五防”(防响、防跳、防盗、防坠落、防位移)井盖,加装防坠网,“兜”住市民脚下安全。
电动自行车安全无小事,防患未“燃”是关键。电动自行车因绿色环保、出行方便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了非常多的问题,造成安全隐患。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相比2022年上升17.4%,主要原因就是“飞线充电”、非法改装等造成的。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厘清主体责任,实施有效监管,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以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联合出台了《大冶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指引》,对充电设施建设的实施主体、建设流程、运营维护管理等进行了明确。同时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现场检查销售商户143家,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检12批次,对6家电动自行车行立案,查封扣押电动自行车34台。同时,组织相关经营主体集中签订《大冶市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纳入《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和监督抽查计划,以加强行业执法,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行政单位建立了日常沟通联络、信息共享、重大情况通报、联合巡查、线索移送等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寄递、食药、烟花炮竹、消防等领域,认真查找、梳理问题隐患,今年以来,已经办理相关案件55件,制发检察建议37份。
下一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牢牢把握“公益”这一核心要素,紧盯民生热点问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扎实开展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办理,真正让检察公益诉讼成为保护公益的利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