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是实现司法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但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往往因为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躲避执行、逃避执行等不确定因素导致难以执行。为破解这一难题,松滋市人民法院、松滋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通过强化法院与公安机关的执行联动,打破法院执行查人找物的“信息孤岛”。
近日,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根据公安机关查询到的被执行人行动轨迹及当事人提供的线索,远赴云南省弥渡县开展异地执行,执行到位40万元并达成和解协议。
某商贸公司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王某因工程建设需要,与某商贸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并约定了付款期限,王某收到货物后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货款,经某商贸公司多次催讨,王某仅支付15万元后就未再支付货款,判决生效后,某商贸公司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松滋法院向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传唤王某到庭执行,王某均置之不理且在事后处于“失联”状态,王某名下经调查后也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该案执行陷入僵局。
为掌握王某行踪,松滋法院向松滋市公安局发出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函,松滋市公安局于近日向该院回复了王某近段时间的行踪,申请执行人也经多方打探得知王某在云南省弥渡县有一建筑工地正在施工,松滋法院在确认了相关信息后,当即决定派执行人员赴外地开展异地执行行动。
考虑到异地执行的诸多不确定因素,松滋法院联系了云南省弥渡县人民法院进行协作,确保此次行动的顺利进行。执行法官一行驱车多日奔赴云南,在云南省弥渡县人民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将王某传唤至法院,经申请人同意,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被执行人王某当场履行40万元,并与申请人签订和解协议,该案得以顺利解决。
千里之遥,挡不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脚步;人海茫茫,阻隔不了执行干警维护司法权威的决心。松滋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探索优化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努力化解执行难题,切实提高执行质效,将“如我在执”理念深入执行工作的方方面面,力争公正高效地兑现人民群众“真金白银”。
(张明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