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查看卷宗,我们对检察机关办案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和文书质量,既是人民监督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保障,也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公开化、透明化的重要体现。”人民监督员李绪胜如是说道。
9月21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2020年度案件质量暨文书质量集中评查,特邀2名新任人民监督员担任评查员,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评查开始前,评查小组负责人表示,希望人民监督员通过对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的监督把关,指出该院在办案活动中存在的不足,提升该院规范办案的能力。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此次评查的案件范围、评查方式、评查标准等内容。
随后,各评查小组和评查员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评查。2名人民监督员对评查的案件围绕办案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文书质量、社会效果等方面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建议,独立评定案件质量等次,并提出评查意见,填写《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表》。
评查后,两名人民监督员对该院规范办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敢于把所办案件拿出来晒一晒的勇气与决心表示赞赏,认为红安县检察院的办案质量总体较高,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能做到严格依法办案,程序合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把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作为规范司法行为、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提升司法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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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江玉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