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 诉前检察建议保护“舌尖安全”
2020-09-22 16:20:2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检察建议及时帮助我们查漏补缺、整改提高,以此为契机优化了市场营商环境,有效保护了老百姓的‘舌尖安全’”。近日,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送达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诉前检察建议回复函时表示感谢。
根据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线索,2020年6月22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到温泉岔路口某超市进行调查取证。检察官对超市负责人进行详细的询问、调取该超市进货单据得知,4月30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超市生鲜冷冻等食用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发现该超市销售的鲈鱼、财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该批次不符合标准的鱼类,均在当天销售完毕。直到本案审查终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对该超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上述情形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了保证食用产品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今年7月15日,该院向负有监管理职责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处理该超市销售不合格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追溯来源和流向,查明原因,控制风险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充分履职履责,确保群众食品安全。
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行动处理相关事宜,对该超市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向超市负责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同日缴纳罚款,目前该案已办结。
据悉,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专班带领抽检机构重点对温泉辖区内大型商超内的各类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经过本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共7批次,截至目前,对食品抽检不合格行为共立案查处5起,已结案4起。
(顾华 施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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