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4 09:49:1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在这次对石灰厂污染排放取证中,我们的法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作风,维护法律尊严、确保了取证工作顺利进行,展示了司法警察良好的精神风貌。”9月11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梅帅对法警大队的工作赞不绝口。
9月9日下班前,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接到出警任务,要求夜间配合办案检察官对一起污染环境案件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同时保护履职检察人员的人身安全。接到出警任务后,法警大队大队长黄智忠及时向办案检察官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共同分析案件取证现场以及周围环境,预判妨碍调查取证甚至暴力威胁检察官人身安全的发生几率,做好安全预案。
到达现场后,面对天黑照明不好、现场不熟悉、人多聚集等重重困难,黄智忠和法警邵新林积极做好协助检察官勘察取证和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做好安全警戒及安全隐患的排查,严密监控现场,防止相关人员隐匿、毁弃、转移证据,尽可能地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他们和检察官双方各自发挥所长,互补短板,形成合力,高质量地完成了该次公益诉讼取证,确保了案件调查顺利进行。
为进一步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充实公益诉讼办案力量,迅速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发展需要,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转变工作观念,调整业务重心,积极探索与公益诉讼的无缝对接。在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法警们主动配合做好现场调查取证、录音录像、司法辅助和警务保障等工作,既有效缓解了办案力量薄弱的现实压力,又为办案人员精准履职、维护司法公正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法警参与公益诉讼,整合了监督力量,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社会对检察机关的关注度和认可度,在无形中更加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
(杨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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