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4 16:08:0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今年来,麻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部门积极主动适应改革新形势,以服务办案为抓手,通过规范办案流程,以质量促数量,不断提升检察技术监督质效,检案规模大、范围广、类型全、效果好,为办案部门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一、转变思想观念。打破检察技术工作辅助司法办案的传统司法惯性,增强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在检察监督中的引导作用,推动检察监督工作转型升级,变被动为主动。今年来共办理技术性证据审查32件,其中纠正错误鉴定5件,完善瑕疵鉴定4件,纠错率高达15.6%,杜绝了错案的发生,体现了技术性证据审查的严谨性、科学性。
二、健全协作机制。建立与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了有案必审查的工作机制。通过完善检察技术应用的协作配合机制,将技术性证据审查纳入执法办案工作流程,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模式。技术性证据审查是检察技术工作的重点,是充分发挥检察技术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又是检察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的独特手段和方法。通过进一步加大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对技术性证据材料的审查职责,严把案件证据关。多年来办理技术性证据审查数、纠错案件数一直名列黄冈市前列。
三、规范办案流程。把“规范化”的理念贯穿于技术检案受理全过程,认真执行技术标准、程序规范,切实加强案件办理流程控制,严格案件质量检查,为确保诉讼质量,维护司法公正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五月份,在审查两份法医鉴定书中,发现麻城市某司法鉴定中心仅对两位被鉴定人进行活体检验,依据其头部均有挫裂伤、头痛、头晕就评定被鉴定人均为轻微伤。既没有伤情照片,也没有CT检查等相关病历,活体复验无外伤客观表现,经法医综合分析认为不能评定两位被鉴定人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技术部门及时出具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书:某司法鉴定意见书在程序上合法,在实体上不符合鉴定标准,其结论不可采信。办案部门依法采纳。
四、进一步推进 “阳光检案”活动。为了在办理技术检案中体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该院创新工作方法,办理复杂技术性证据审查案件时,邀请律师、办案人、有专门技术知识的专家参加讨论案件,对鉴定书中有不同意见的地方当场指出并发表审查意见,办案检察官直接参加审查过程,直观感受鉴定和审查质量,业务部门办案人员使用审查意见更放心,同时也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五、加强技术业务培训。在做好技术检案的同时,注重自身能力的提升,积极参与高检院、省院、市院组织的培训学习,以适应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任务加重的形势需要。在《全省检察机关法医培训班》上,该院副主任法医师刘旸代表黄冈市院作经典案例交流,荣获二等奖。
检案质量是技术检案的生命。该院检察技术部门通过切实提高检案质量,严把技术性证据关,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杜绝一件件错案的发生,维护了司法公正。在系统内外树立了较高权威,赢得了社会信任,得到了各级领导、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何爱民 熊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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